当前社会事业发展形势及政策建议

  当前社会事业发展形势及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不断贯彻落实,我国社会事业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以农村为重点,教育、卫生、文化、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是,社会事业“短腿”的状况未根本改变,目前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必须持续不断地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
一、当前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继续对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增加投入,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社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正在形成。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扎实推进,2004、2005年国家共投入60亿元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投入20亿元全面启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今年“两免一补”资助目标基本完成,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资助的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扩大到3000万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基本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去年在10亿元盘子内建设的3787个乡镇卫生院预计年底基本建成。今年将继续安排27亿元专项资金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等,2004年安排的近9万个村村通广播电视建设点已基本安装使用,今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计划实施10万个点。国家投入2.2亿元支持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
(二)各级教育持续较快发展。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2004年全国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3.6%,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1%,均比上年提高。全国累计有2577个县(市、区)实现“两基”,占总数的90.1%,其中,西部地区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达到831个。上半年,国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211工程”和高等师范教育建设。高等教育资源继续扩大,校均规模增加,2004年在学人数、今年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计划招生数都比上年增长。国家发改委今年安排5亿元用于职业技术教育设施建设,去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比上年增长9.78%,招生增长率近年来第一次超过普通高中,今年计划再增招100万人。
(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发改委已安排国债投资57亿多元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部分项目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到今年底将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医疗救治体系。按照“十五”卫生专项建设规划,中央继续投入3.04亿元加强贫困县县医院、专科医院和鼠防、血防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截至3月底覆盖了620个试点县、人口2.26亿,有1.56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69.0%。建立按月向社会公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制度,全国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直报率达到93.21%。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取得进展,今年3月启动了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基本完成了重点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的全面筛查,推动了“四免一关怀”工作;截至5月底,全国结核病控制直接督导、短程化疗覆盖率达到100%,提前完成计划目标。
(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中央继续安排1.3亿元支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安排4000万元加强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设施建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社会反响良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华再造善本工程、清史编纂工程等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历时25年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全部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继续推动九个综合改革地区和七个改革单位的试点工作,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在专项整治中逐步规范,文艺创作演出势头良好,积极参与和举办国际多边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十分活跃。
(五)旅游业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红色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亮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宣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13个部门编制印发了《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名录》和《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在各地编报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已开始编制全国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总体方案。国家在去年安排6亿元建设旅游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今年安排7亿元专项投资支持红色旅游设施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上半年我国入境游人数大幅增长,1-4月累计达到3846.44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4.07%,其中,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分别增长29.79%、5.92%、28.76%、17.07%。春节黄金周和“五一”黄金周,全国接待旅游者人数均比上年同期较快增长。
(六)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全国已有18个省(区、市)初步形成了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城市低保积极推行“分类施保”,基本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5月底,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182.9万人,965.2万户,累计支出76.9亿元,月人均支出水平70元。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户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共有1206个县(市)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516万人,农村传统救济人数872.9万人。城市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达到3.9万个,收养97.6万人。到3月底,全国共有民间组织27.9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540万人,有1亿多人次的青年为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每年通过民间组织的渠道累计接受捐款10亿元左右,成为政府社会救济的有效补充。
(七)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奥运比赛场馆、国家队训练基地项目建设的大部分前期工作已经完成,主要设施已开工建设,为2008年奥运会成功举办和完成参赛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抓紧实施“985工程”二期和“211工程”,增强了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能力。继续推进国家大剧院、国家图书馆二期工程、中国国家话剧院剧场、中国美术馆二期工程、故宫博物院维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和医院一期等一批重点社会事业设施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农村税费改革后,许多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没有到位,体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社会事业发展缺少投入保障,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差,初中校舍严重不足,大班额现象十分普遍。2004年全国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7%,农村仅为71%,农村小学辍学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86个百分点,普通初中辍学率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农村卫生设施条件落后,人才队伍素质较低,卫生服务质量不高。同时,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文化生活相当贫乏,广播电视覆盖任务重,难度大,节目套数少,信号质量不稳定,基础设施条件薄弱。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200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约640万人,比2004年急剧增加近100万人,增长17%,高考报名人数达830万人。2005年普通高校计划招生475万人,预计录取率为57%左右,比去年下降5个百分点,高考升学的压力仍然很大。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长20.7%。由于有效用人需求增长低于毕业生数量的增长,以及供需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今年相当一部分省市和高校签约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初次就业率约70%左右,高校毕业生就业仍面临较大困难。
(三)职业教育成为突出薄弱环节。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偏小、毛入学率偏低,仍然是教育结构中的“瓶颈”。2004年高中阶段在校生3649万人,毛入学率48.1%,远低于“十五”计划的4800万和60%目标。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仅为63.8%,全国仍有36.2%的初中毕业生不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内部,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明显薄弱,办学条件较差,办学模式、运行机制改革滞后,与社会需求脱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滞后制约着我国新增劳动力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四)疾病防治任务严峻。新发、突发传染病仍不断出现和发生,艾滋病疫情增长居高不下,结核病负担繁重,居民疾病谱改变和功能障碍性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任务十分艰巨,城市化与工业化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职业病危害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了诸多新的公共卫生问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尚未形成。西部地区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卫生防病工作的任务艰巨。据估算,全国每年出生缺陷约100万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6%。
(五)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比较薄弱。全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加大,由于户籍障碍以及没有明确的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指导方针,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经费和人力资源投入不足, 很多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公共卫生、社区生活、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被排出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之外。社区作为担负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的平台能力不强,流动人口看病难问题突出。出生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高于户籍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逐年升高,已经达到119.92,突出偏离正常范围。
(六)广播影视业发展和安全播出体系亟待完善。与快速发展的传媒、娱乐业相比,我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节目内容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数字化、网络化快速发展带来的需求。2004年电视节目首播率仅为12.7%,重播率高。安全播出是广播影视信息安全的生命线,由于我国现行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是按国际通行标准设计的,主要是保证正常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不具备防范非法恶意攻击的能力,安全播出的隐患依然存在。
三、主要政策建议
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下半年,要继续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努力增加投入,加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机制转变,努力提升社会发展水平,并切实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十五”计划预定目标,为促进“十一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重点解决好社会发展领域的以下主要问题:
(一)着力保持教育快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要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并举,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巩固和完善中西部已“普九”地区的农村学校,推动中部地区农村初中改造,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内特别是县(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着力实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加快培养紧缺专业技能型实用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按照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并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快两个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到年底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医疗救治体系,为完善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应急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尽快启动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上收县级管理的体制政策,落实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工作力度,加强农村适用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搞好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和农民参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加强职业中毒、核辐射应急救治机构的建设。
(三)加大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投入,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公益文化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农村和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文化事业的协调发展。继续组织实施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推进一批重大文化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加强边境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重点解决好中央、省级节目的覆盖。推进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体系建设,并纳入国家信息安全体系,彻底消除影响安全播出的各种隐患。
(四)全面推动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对革命历史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发挥旅游产业优势,将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红色旅游开发和管理水平,使爱国主义教育、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旅游经济发展共同迈上新台阶。继续深入推动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紧紧围绕全国重点红色旅游区和精品线路,加强经典景区和相关景区的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和完善薄弱环节,形成全国红色旅游及其它旅游产品体系。要按照《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的建设任务,抓紧制定全国红色旅游重点景区建设总体方案,把握好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审核和投资计划安排工作。
(五)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大对社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帮助、引导地方和社会多渠道增加投入,增强城市社会建设和管理能力,积极建设和谐社区,以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业在方便群众生活、提高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人口管理和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县级和中心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切实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形成适应新任务新需求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推广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实施好“少生快富”工程,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保障,保持农村计生机构和人员的稳定与优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问题,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全方位地做好人口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工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快建立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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